局属各部门: 2009年2月至2010年3月,原克州运管总站未按交通运输部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》的要求实施行政许可,在当地经营业户中造成了不良影响,现通报如下: 2009年2月至2010年3月,原克州运管总站召开行政许可会议6次,分别为乌恰县、阿克陶县、阿合奇县、阿图什市的运输公司新增客运车辆共44辆(小轿车27辆,客车17辆)。新增的这44辆车未按程序进行了行政许可。同时,原克州运管总站还违规在乌洽县至阿图什市两辆车的临时线路牌上(有效期不得超过30天)填写有效期为6个月。因原克州运管总站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客运经营许可工作,在当地经营业户中造成了不良影响。 鉴于上述问题,经自治区运管局研究决定:对原克州运管总站不按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。 希望各单位要从中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,切实加强法制、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,树立依法行政、执政为民的理念,扎扎实实地做好道路运输管理各项工作。为此提出以下要求: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,保证政令畅通。为保证运管机构政令畅通,做到令行禁止,贯彻道路运输管理规范、依法履行道路运输市场监督职责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,各单位要切实把服从上级指示、执行上级决定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落实,加强对全体运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工作纪律教育,增强运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同时,切实加强对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。对于拒不执行上级运管机构的决定,有令不行,有禁不止的,要按有关规定,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 二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以客运信息为基础,科学合理地做好客运行政许可工作,认真落实“阳光运输”。各单位在开展道路客运行政许可工作时,应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状况、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,以市场需求作为许可前提,以客运信息作为许可的基础依据,科学、合理、有序地进行客运行政许可。道路客运行政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条件下,根据行政许可的职责和权限实施许可。要严格落实“阳光运输”各项规定,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工作流程,在上下级、部门间建立权力制衡机制,让行政许可的依据、过程、结果全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,达到“阳光运输”服务民生的目的。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,提高依法行政水平。各单位要制定好培训计划,除了每年参加交通厅、运管局组织的执法培训之外,还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。为调动执法人员学习积极性,应制定出奖罚措施,创新学习培训方式,提高学习效果,增强全局执法人员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责任感、使命感。 四是自治区运管局已将行政许可专项治理纳入2011年纠风工作计划,即将制定下发行政许可专项治理工作方案,对全区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专项整治。各单位要提前按照行政许可各项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,查找存在的问题,及时改进。自治区运管局适时进行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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